第十六期:滨州住建局局长佘洪烈

2014-11-11 15:0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视频访谈;住建局;佘洪烈;三桥十路;通车;
[提要]2014年11月6日下午16点,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佘洪烈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就今年实施的市城区“三桥十路”与集中供热工程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佘洪烈:滨州"三桥十路"追加一路 11条路全通车 

滨州住建局局长佘洪烈与网友在线交流

佘洪烈:滨州"三桥十路"追加一路 11条路全通车 

滨州住建局局长佘洪烈现场回答网友提问

  大众网滨州11月6日讯记者 卢志强)2014年11月6日下午16点,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佘洪烈做客“中国滨州”政府网,就今年实施的市城区“三桥十路”与集中供热工程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他指出,“三桥十路”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备受广大居民关注,现长江三路新立河桥已通车,黄河十路新立河桥预计11月15日前通车,黄河四路新立河桥预计年底主体贯通。“十路”工程又追加了渤海十二路,一共11条道路,都已全部实现通车。

  “三桥十路”追加一条路,11条路全部实现通车 

  【主持人】 佘局长,记得去年10月底您参加我们在线访谈时刚刚履新,当时您谈了你对住建工作的认识。就任市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一年多来,有什么感受和体会呢?

  【嘉宾 佘洪烈】 谢谢主持人。当时,我刚刚上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许多工作还在熟悉和了解之中,谈了一些不太成熟、不太全面的感受。上任一年多来,通过方方面面的工作,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市住建局工作量大面广,无论是城乡建设还是行业管理,都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民生关系非常密切。作为住建局局长,承担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容不得半点懈怠和疏忽,更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虚飘和拖拉,必须全力以赴地、实实在在地抓好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尽绵薄之力。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佘局长。说到住建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三桥十路”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一直备受广大居民关注。请问佘局长,“三桥十路”工程到底包括哪些?目前进展怎样?

  【嘉宾 佘洪烈】 这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三桥十路”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实施的重点城建工程。“三桥”工程包括长江三路新立河桥、黄河四路新立河桥和黄河十路新立河桥,目前,长江三路桥已通车,黄河十路桥预计11月15日前通车,黄河四路桥预计年底主体贯通。“十路”工程主要包括渤海十六路(黄河十五路至黄河十六路段)、再就是阳光南路(渤海十三路至阳光西路段)、第三条是黄河十-1路(渤海十一路至渤海十二路段)、第四条是黄河三-1路(渤海十七—1路至渤海十八路段)、第五条是渤海十二路(长江一路至长江二路段)、第六条是阳光西路(长江一路至长江二路段)、第七条是黄河十一路(渤海十一路至新立河东路段)、第八条是长江二路(渤海十二路至新立河东路段)、第九条是渤海十七路(黄河二路至黄河四路段)、第十条是长江三路(新立河西路至渤海十八路段)等10条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之后又追加了渤海十二路(黄河十路至黄河十一路段),一共11条道路。经过不懈努力,这11条道路目前都已经全部实现通车。谢谢!

  “三桥十一路”建成方便新六中、八中出行,缓解交通压力 

  【主持人】 建成之后能给广大居民带来怎样的便利呢?

  【嘉宾 佘洪烈】 “三桥十一路”工程充分体现了“民生城建,城建为民”的思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打通断头路、半截路,完善了城区的路网结构,极大的方便了周边群众出行。二是方便新六中、新八中等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出行。三是通过建设新立河三座桥,连结新立河两岸的路网,缓解了交通压力。谢谢!

  【主持人】 “三桥十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增强了市城区的承载能力,为居民生活提供了方便,城市品位和形象也得到提升。网友对这方面比较关注,提出的问题也比较多,请您看一下。

  黄河十一、十-1路路灯预计12月份竣工 

  【网友 咬文嚼字】 佘局长您好,我是吉泰阳光小区的居民,黄河十一路、黄河十-1路通车后方便了我们家长接送孩子,但我发现晚上没有亮路灯,夜间出行不便,请问何时能够建好路灯?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对没有路灯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这两条道路的路灯工程现在已经开工建设,预计12月份竣工。谢谢!

  渤海十二路正按有关程序确定交通安全工程施工 

  【网友 优惠券】 我的孩子在新八中上学,我在接送孩子的途中要经过渤海十二路,这条路没有道路标志线,路口也没有红绿灯,存在安全隐患,何时能解决?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道路工程竣工后,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我们协调交警部门,在主要路口设置了临时的移动式交通信号灯。目前我们正按照有关程序,抓紧确定施工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工程的施工。谢谢!

  黄河六路改造列入明年的城建计划 

  【网友 本草纲目】 我是电业局宿舍小区的居民,看到今年黄河四路重新修建以后,下雨就不积水了,不知道黄河六路什么时候能够也修一下,我们门前下雨积水也挺严重的。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对您雨后出行的不便表示歉意。为解决老城区道路汛期积水问题,近几年来,通过综合考虑道路现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和车辆的分流,基本上每年改造一条老城区道路。从2011年到现在,我们已经相继改造了渤海七路、黄河一路、黄河五路、黄河四路,改造后道路排水效果都很好。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明年的城建计划,争取将黄河六路改造列入明年的城建计划。谢谢!

  无二次供水,滨州居民生活用水每方2.75元 

  【主持人】市住建局的工作不光是“修路架桥”,供水、供气、供热等也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今天大家咨询的问题中有一些涉及到这些方面,下面请您看一下。

  【网友 我是传奇】 我市的自来水水费到底多少钱一方?我家在市区,我们小区的水3.3元/方,太贵了,都快用不起了。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我们市城区范围内的自来水收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块是基本水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是1.60元/立方,工业企业用水是2.00元/立方,商业用水是3.40元/立方,另一块是代收的污水处理费,这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是0.90元/立方,工业用水是1.00元/立方,经营服务及其他用水是1.10元/立方,再一块就是水资源费,是0.25元/立方。以上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三部分相加,就形成了自来水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每方2.75元,工业用水每方3.25元,商业用水每方4.75元。另外,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如果你们小区采用了二次供水,可能水价中含有物业管理公司二次供水的费用,水价就会比自来水公司现行的水价高一些。谢谢!

  水表轻微的来回转动不会产生计量  

  【网友 天蓝蓝】 我是怡华苑小区的住户,我发现新安装的水表不用水时有轻微转动,会不会产生费用呢?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这个问题要区别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轻微的来回转动,这种情况是不会计量的。原因是现在使用的水表灵敏度都较高,只要是表前主管道内的水压轻微的波动,指针都会反映出来,这种压力波动有上升也有下降,指针向前转了多少它就会退回多少,因此,不会产生计量,不产生费用。 另一种情况就是用户在进行室内供水管线安装时,如果存在安装不规范或安装完成后没有进行闭水渗漏实验的情况,会导致管件接头、淋浴或者马桶等渗水,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室内管道漏水,这种转动是会计量并会产生费用的,需要进行检查维修。谢谢!

  小区入住率及通气有顺序,燃气开通有先后 

  【网友 倒影】 在同一个小区居住并都缴纳了燃气配套费,为什么有的楼先开通,有的楼后开通?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说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之前也有市民反映过,个别小区每栋楼即单体建筑的入住率等情况有可能不尽相同,并且通气还有一个顺序,就会产生有先有后的情况了。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经我们协调燃气公司,目前,对新开通天然气的小区,只要燃气工程验收合格,燃气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户内燃气设施达到要求,确实达到了通气点火条件,燃气公司就可进行通气。谢谢!

  滨州供暖11月15日开始,一共125天 

  【主持人】 今天是11月6日,还有几天就要集中供暖了,关于供暖的话题又开始热了起来。广大居民最关心的就是今年供热准备情况怎么样,佘局长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嘉宾 佘洪烈】 冬天到了,冷暖确实涉及千家万户,牵动着广大居民的心,做好供暖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供暖时间从今年11月15日到明年3月20日一共125天的时间,但供热的各项工作我们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着手准备了。主要包括:供热主管网的升级改造;各项供热设施的检修和维护;供暖管网的排查;存在隐患管网、设备的修复;二级换热站的建设和改造;燃煤的储备等等。进入10月份,我们又安排热力公司对所有的管线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测维护,从10月25日开始就对供热主管网进行注水了,从11月1日已经开始冷运行,明天开始对供热管网逐步提温,进行预供热,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确保按期达标供热。谢谢!

  室内温度最低18度指卧室和起居室的温度 

  【网友 三合泥】 我从网上看到《山东省供热条例》颁布实施了,规定室内温度应达到18度,并且还有前提条件,您能给具体解读一下吗?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一是相比之前的16度,《条例》规定提高了2度,这是关注民生的体现;二是18度指的是卧室和起居室的温度;三是达到18度要符合三个前提条件。这三个前提条件,通俗的讲,就是室外的温度要在滨州市采暖系统室外设计温度以上,同时房屋的围护结构即外墙保温措施要符合要求,并且家中的管道和散热器要能正常使用。谢谢!

  煤降价集中供暖政府仍补贴,只是补多补少的问题 

  【网友 大光圈】 现在煤的价格下降了,为什么供热价格还不做相应调整,还是23元每平方?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市城区目前执行的每平方23元的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当时综合考虑了供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周边市的供热价格,远低于供热成本,每年采暖季结束后,政府对由于供热价格低于供热成本造成的亏损给予补贴。煤价下降,供热成本确实下降了,但由于人工费、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上涨,供热成本还没有下降到与供热价格持平或低于供热价格的水平,政府仍然需要补贴,只是补多补少的问题。另外,通过我们了解,周边城市如潍坊、淄博、东营、德州等,截至目前都没有调整供热价格的打算。因此虽然煤价下降了,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供热价格暂时不予调整。谢谢!

  小区温度不热及时向热力公司反映查找原因 

  【网友 爱看电视剧】 我从新闻中得知,随着市城区供热设施大规模的建设和改造,集中供热效果有了很大改善,为什么有的小区温度依然不是很高?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城市集中供热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主管网、换热站等城市供热设施、小区内部供热系统以及楼内或户内供热系统3个环节的运行过程是一个保持动态平衡的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供热效果不理想。 这位网友,如果您所在的小区供热效果不理想,可以及时向热力公司反映,热力公司将派人现场排查,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是主管网、换热站的原因,由热力公司平衡和调整;如果是小区内部供热系统的问题,需由小区进行维修或者是改造;如果是户内散热器因沙土、杂物堵塞或排气不畅造成供热效果不理想,需要及时地进行清洗、排气。谢谢!

  部分住户热计量改造会影响水力平衡,要整个小区一起改造 

  【网友 冬日阳光】 我们相邻几个小区都实行了按计量收费并且退了不少钱的取暖费,我们小区有一部分住户也想安装热量表实行按计量收费能行吗?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随着我市供热计量工作的开展,大家都认识到了供热计量的好处,居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但有几个事需要和你说明一下:一是实行按计量收费并不是单纯安上热量表就行了,还需要安装温控、采集、远传装置,是一个系统工程;二是如果整个小区只对一部分住户进行改造,会导致水力平衡无法调节,影响整个小区的供热效果,所以建议整个小区一起改造;三是如果外围护结构不改造也就是不做外墙保温,节能效果也不明显,建议一并对外围护结构进行保温改造,这样才能实现节能、节费的目的。谢谢!

  市民购房要查看“五公示、十公开”信息公开、公示牌内容 

  【主持人】 正所谓“衣食住行”,快供热了,供暖自然人人关注,但“住”也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我们看下面。

  【网友 夕阳剑客】 我是在外地经商的滨州人,近期回到滨州,看到滨州变化很大,越来越美丽了,我想在家乡买套房。请问怎样才能买到合法合规的商品房?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买房是一笔大的支出,能否买到合法合规的商品房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您在买房子之前,一要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这是表示商品房预销售合法的证件,如果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就不能购买。二要看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监制的“五公示、十公开”信息公开、公示牌内容。这是我们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障购房户知情权和合法权益采取的一项措施。当然,您如果想购房的话,最重要的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货比三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子。谢谢!

  【主持人】 佘局长,您说买房要看“五公示、十公开”信息公开、公示牌,您能介绍一下具体内容吗?

  【嘉宾 佘洪烈】 商品房销售场所设立“五公示、十公开”信息公开、公示牌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保护广大购房者的知情权,让咱们购房者能够买到合法合规的商品房。“五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三是土地使用权证、四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十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文本)、二是商品房施工进度表和竣工交付日期、三是预测绘平面图和分户面积图、四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示范文本、五是商品房销售控制表、六是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七是业主临时公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八是承销机构营业执照和销售授权书及备案证明、九是商品房住宅产业化及节能信息、十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承诺。

  延期交房可按司法途径解决并要求赔偿损失 

  【网友 宁静致远】 佘局长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开发企业已延期交房3个月,我该如何维权?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购买商品房应持慎重态度,认真签订购房合同。如出现逾期交房问题时,要看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是怎么约定的,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要求赔偿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谢谢!

  填充墙出现裂缝一般没有安全隐患 

  【主持人】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来滨州安家兴业,很多家庭也都投资购买了更加明亮、更加宽敞的大房子。市民对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物业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天也有很多网友向佘局长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请继续看网友的提问。

  【网友 定格】 我家房子2012年入住的,这个楼一共25层,我家住9层,2014年4月份发现房间墙体出现好几条从上到下的裂缝,这个裂缝有没有安全隐患?影不影响我们正常居住?我们很担心!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25层楼一般情况下是框架结构或者框架剪力墙结构,这两种结构的外围护结构墙体和分户墙都是填充墙,不是承重墙,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一般没有安全隐患。在这里,我向广大网友说明一下,墙体裂缝问题属于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问题,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等活动,狠抓质量通病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大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出现了一些新的质量通病,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裂缝、渗漏、电气、水暖等四大类十二项质量通病问题是治理的重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履行保修职责,我们也将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积极处理存在的问题。谢谢!

  空置房需交物业服务费,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免 

  【网友 水墨人生】 你好,佘局长,我在新区有一套房子,2011年买的,一直没住,但物业一直收费,这合理吗,有没有依据?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好,这也是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物业管理是一种有偿服务,物业服务企业不会因为部分业主没有入住而停止服务,小区日常的安保、保洁、照明、绿化、维修、维护等工作还是要继续的,而这些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需要业主用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来维持,因此,空置房需要交物业服务费,但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减免。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物业服务费按照实际运行费用可以适当减收,其中不带电梯的住宅物业服务费减收比例不低于20%,带电梯的住宅物业服务费减收比例不低于3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时间节点,《滨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因此,减收住宅物业服务费适用于2013年7月1日以后空置一年以上的交付房屋,在《办法》实施之前的空置房屋,业主可以和物业企业协商是否减收。在落实这项政策时,业主要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空置房屋的情况和时间,避免一方不知情而引发矛盾。谢谢!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防”、“治”并举、多管齐下 

  【网友 出门在外】 佘局长您好,我是建筑工地的一名普通民工,我很担心辛苦一年的血汗钱会被拖欠,请问我该如何注意维护自身的权益?

  【嘉宾 佘洪烈】 这位网友您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主管部门、企业和民工的共同努力。你在务工时一定要注意查看用人单位的资质证书,选择正规的施工承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并签订好劳动合同,约定好工资支付的方式、数额、期限等。对于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要由施工企业带班人员和监理人员及时签字确认。要向工友打听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信用情况,对于长时间停工的工程项目或存在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企业,在务工时就要格外注意,谨慎选择。谢谢!

  【主持人】 谢谢佘局长为刚才这位民工朋友“支了招”。我们都知道,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是全社会比较关注的,请问市住建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和办法呢?

  【嘉宾 佘洪烈】 我们在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今年以来采取了“防”、“治”并举、多管齐下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民工朋友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事前防范。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审查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的情况,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工作,凡资金不到位的或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二是加强事中控制。要求各施工、劳务企业与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实行“日清月结”制度,定期张榜公布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在施工现场公布民工维权须知和举报电话,方便民工维权。三是加强拖欠案件的处理。实行局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包区域、包项目、包县区制度,对拖欠案件分片督导化解。四是加强法律和调解服务。今年7月份,我们成立了建设领域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服务和调解处理,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这里我说明一下,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具有隐蔽性强、纠纷认定难、矛盾问题错综复杂等特点,行政手段适于处理拖欠事实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的拖欠案件,对于涉及合同纠纷、恶意欠薪的案件,建议民工朋友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吕芳缘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无觅关联推荐,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