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政府的“勤务兵”——滨州市消协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纪实一

2018-01-26 14:4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编者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近年来,滨州市各级消协组织在滨州市工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滨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社会、服务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式,积极打造事前教育防范、事中监督规范和事后调解救济的消费维权工作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滨州市消协受到中消协表彰,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称号,此外一名个人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称号。

  党委政府的“勤务兵”——滨州市消协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纪实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要求,加强基层消协组织建设,强化消协履职保障。全市各级消协组织作为法定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适应新时代、紧跟新要求,坚持大维权、构建大格局。

  积极建言献策,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扩大社会效应

  滨州市消协积极参与《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制定,为推动消费维权法治化建设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城市供水、公共汽车等价格听证会,有力保护了消费者知情权等权利。2017年底,中消协就酷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向公安机关举报,认为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滨州市消协接到通知后,迅速向市政府写出《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充分履行了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

  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滨州市消协成立消费维权律师团,聘任14名公益兼职律师,为消费者提供了专业化消费咨询服务。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聘任消费维权志愿者96名,促进了社会各界参与到消费维权中来。着力延伸消协组织的触角,在全市建有较为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的商场和企业,建立投诉和解联络单位60多家,降低了行政成本,促进了消费争议的解决,有效化解了消费矛盾和冲突。2017年初,表彰了2016年度全市优秀投诉和解联络单位17家,在滨州市第二届3·15晚会上予以颁牌;2017年5-6月份,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滨州电视台对滨州移动、滨州联通2家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进行专访,推动了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规范化建设,促进了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和解作用的有效发挥。

  及时深入调研,了解消协实际,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2016年8月份,针对工商体制改革实际,滨州市消协就全市消协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滨州市工商局党组和省消协,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消协组织建设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面对全市消协组织架构不顺的问题,滨州市消协参照中消协新一届理事会的架构模式,着力推进市县(区)两级消协理事会换届工作,滨州市消协理事人选已全部上报,换届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面对工商不垂管、工作不好推的问题,按照全市工商工作的总体思路,滨州市消协积极与各县区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统一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促进了上下步调一致、工作整体推进格局的形成。面对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滨州市消协每年都认真组织学习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领会其涵义、依据、目标和重点工作,促进了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有效落实;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消协组织秘书长培训班,走出去拓展视野,学归来坚定信心,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注入新动力和新支撑。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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