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无良商贩坑害农户 法律援助伸张正义

2020-10-13 17:13: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孙秀利 刘殿章 张秀明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秀利 实习记者 刘殿章 通讯员 张秀明 滨州报道

  今年四月份,疫情刚过,阳信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群“特殊的客人”。来人均为阳信县商店镇申家、桑北陈等9个村的农户,部分群众情绪激动,纷纷叫喊着要个说法。法援中心工作人员首先稳定了群众情绪,让他们选出代表慢慢的叙述了事情的起因。

  2019年6月,在商店镇经营合作社的任某、胡某、苏某在没有麦种生产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阳信县商店镇申家、桑北陈等9个村49户农民手中收购麦种591820斤,并购置大量编织袋,冒用河北省某某种业有限公司商标“某某飞天”、“某某02-1”品牌予以销售,卖出麦种291180斤,302480斤未售出,涉案价值达947596元。任某等三人收购麦种时,未支付涉案农户一分钱费用,涉案农户均以小麦种植为生,家庭条件贫困,听说任某等三人被批捕,担心款项要不回来,因此大家集合到法律援助中心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阳信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农户的陈述后,于同日批准了49户农民的法律援助申请。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为农户们整理援助手续并指派山东方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福国、实习律师陈战为农户们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此案。

  刘福国律师、实习律师陈战接受指派后,前后多次前往阳信县商店镇申家、桑北陈等村听取涉案农户们的陈述了解情况,向农户们宣讲起诉的流程、相关注意事项和法律援助的国家便民政策,并逐户地询问农户做好记录、固定相关证据,并到某某农业合作社实地取证。在本案中售出麦种数量少的农户有2000余斤,数量多的达15万余斤,款项均未支付到位,累计涉及未付金额达78万余元。经过农户们的同意后,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任某、胡某、苏某、某某农业合作社。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确定从2018年的收购价1.4元/斤降至目前的市价1.2元/斤,由被告任某、胡某、苏某分二期给付,首期由被告当庭支付60%,剩余40%第二期支付,48户村民同意此调解方案。6月中旬48户村民与被告达成调解。其中一户村民涉案金额达196600元,按市价1.2元/斤进行调解,村民将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经过与该村民沟通协商,该村民不同意此调解方案,人民法院于7月份公开审理了此案并支持了村民的诉讼请求。

  阳信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承“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应援尽援”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对有切实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实行上门援助服务。启用诉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快速高效的解决纠纷,为受援人减少维权周期和诉讼成本。10月10日,农户代表向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群体性案件,也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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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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