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疑似维修过 举证也须卖家担

2016-09-20 18:58:0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尹训银 任震宇

  

  新车有疑似维修过的痕迹。尹训银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尹训银 任震宇)“我花32万多元购买了一辆林肯牌MKC白色家用轿车,却发现该车有很多疑似维修过的痕迹,但厂家却连换车的要求都不答应。”近日,山东省招远市消费者张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艰难的消费维权经历。

  新车疑似维修过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今年4月24日,在青岛富星林肯中心花32.98万元购买了一辆林肯牌MKC白色越野车,厂牌型号为林肯MKC2.0FSEL,标价36.18万元。

  张先生说,买车时正好赶上青岛富星林肯中心于4月23日下午搞限时90分钟促销活动,销售顾问刘杰告诉他,他所要的型号和颜色只剩下一辆白色的车,如果不抓紧定下来很快就会被其他人买走,假如这次定不上车,下次就要再等5到6个月了,而且到时也不一定能有本次那么大的优惠幅度。听刘杰这么一说,张先生赶紧交了一万元定金定下了这辆新车。

  4月24日,张先生到4S店交齐了购车全款。提车验车时,张先生发现后尾门门框右侧橡胶密封条上有两个白色漆点。张先生对此提出质疑。销售顾问刘杰表示,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车本身就是这样设计生产的。

  在返回招远的路上,张先生发现新车的方向盘总是向左偏,他致电销售顾问刘杰反映了这个问题。刘杰先告诉张先生,可以回4S店调一调,或者下次给车辆做首次保养的时候检查一下。

  回到招远后,张先生马上拨打林肯中国总部和青岛富星林肯中心的客服电话,质疑该车的方向盘偏移问题。工作人员回复称,车辆不存在问题,新车的方向系统会有一个磨合期,也可能是轮胎花纹高低不同造成的,跑多了也就好了。随后,张先生专程跑到4S店询问此事,4S店以上述理由搪塞。

  随着时间推移,张先生相继发现了不少问题:车辆后尾门门框部位处理粗糙;左侧焊接点处打了玻璃胶、存在裂纹;右侧部位橡胶卡槽高出车身5-10毫米;缺少固定卡扣;此前发现的橡胶密封条两个白点对应的门上有划痕且被白漆点遮盖等。张先生开始怀疑,自己买的新车可能是一辆被维修过的二手车。

  只送保养不退换

  8月12日,张先生要求青岛富星林肯中心对该车存在的诸多问题予以解释,如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则应退车或更换一辆同品牌、型号的汽车。4S店表示,不能退车也不能换车,只能给予3次免费保养作为赔偿。

  9月1日,青岛富星林肯中心负责人郭总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先生于今年4月底在该店购买了林肯MKC越野车,但直到8月6日才来店里反映焊接处打胶还有两个漆点,并缺少固定卡扣,此时新车已经跑了3个月4000公里。

  对于张先生对该车存在诸多维修痕迹的质疑,郭总监表示,该车没有进行过维修。郭总监告诉记者,他已经给张先生做过解释,打胶处属于厂家正常工艺,是为了防止漏水所采取的措施;漆点和卡扣缺失,由于消费者已使用车辆3个多月,无法判断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辆车出厂时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也没有进行过维修”。

  对于张先生提出的退车或者换车的要求,郭总监表示无法满足,考虑到客户的满意度,与张先生协商多次后提出可以赠送3次保养。

  张先生表示,对于4S店的解释及解决方案,他不能接受。

  经营者负责举证

  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告诉记者,如果该车在售出之前维修过,显然就是把旧车当新车卖,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就不是退车或者换车能了结的,而是要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由经营者退还价款并三倍赔偿车价款。此纠纷的关键在于举证,即如何证明该车确实有维修过的事实。

  张先生在刚买到车的时候,就发现存在方向盘偏移,以及车身存在一些瑕疵,应该及时向4S店或者林肯中国公司反映,并保留相关记录、证据。

  如果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张先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由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工商部门在调查时,可以依据《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要求销售方承担举证责任。虽然张先生所买车辆已经开了三四个月,但还在该条款规定的“接受商品六个月内”。

  张先生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判定由某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此前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已经认定该车存在维修事实,则张先生可以把工商部门的调查结果作为证据。

  朱巍还特别提醒,虽然《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但不等于说消费者不承担任何举证义务,张先生依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车存在自己所说的情况,而经营者则要举出反证,证明张先生所发现的问题并非维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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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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