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武丽丽 赵文岐)11月13日,山东省阳信县温店镇双庙杨村杨春山,向人们展示了祖辈代代流传下来的几张清朝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宣统年间及民国时期的买地契。其中嘉庆十五年和民国三年的买地契较为规正,有两部分构成,一是先行民间自行协商签订的白契和后来又签订的盖有当时官府印章的正式买卖契约,即官契,这表示承认了这桩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其余年代的几张地契均为白契,这种契约是一种不合法的田契,但在民间大量流通。每张契约都载明了卖主姓名、出卖原因、出卖田地的所在位置及所卖田地的价值,最后有卖主、中间人的签字画押,这些历史资料对于研究清代后期的土地买卖及农村的货币流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