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姜守华 盖睿 李秀)8月28日上午9点正,山东省无棣县法院第一审判法庭,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担任今天刑事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院长李全昌。
庭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所有程序均已进行完毕,院长与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评议后决定当庭宣判,对两名被告人石某、李某以挪用公款罪分别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和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有罪判决。整个庭审依法进行、规范有序、认证准确、驾驭娴熟。在场旁听的法院审委会委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和当事人家属都为李院长娴熟的庭审驾驭技巧点头称赞。
人民法院院长既当法官裁判行为的监督者,又积极做开庭办案的示范者,带头开庭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有效防止了涉诉信访,促进了全院工作的健康发展。在今年“转变作风保公正、高效办案促和谐”百日攻活动中,该院提出新要求:每位院长、副院长要坚持“坐堂”审案,开好示范庭,要带头审大案、审难案、审出精品案,引领全院审判人员切实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同时通过亲自“坐堂问案”,零距离触摸当事人脉搏,实时了解审判动态,全面决策,有的放矢实施审判管理,改进庭审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庭审质量和案件质量。截止目前,该院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共出庭审理各类案件1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