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蔡洪增 张伟新)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坐校车安全,近日,惠民县以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出台了《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乡镇政府、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安监部门的职责,依法明确了校车及驾驶人符合的标准,建立了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印发了《惠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通告》2000余份,在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农村繁华路段等进行张贴,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播发,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今后,凡没有校车统一标志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停止运行,属于报废车辆的自行拆解报废,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交警部门将加大上路查纠力度,对继续使用报废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查扣、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手续不全的依法查扣,从严处罚。通过坚强有力措施,预防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县广大中小学生上学安全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