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李荣华 张艳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校车标识发放管理工作自2007年11月全面展开以来,高标准、严要求,该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成立工作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从组织上、制度上为专项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效应。
二是严格核发校车标识。对申请核发校车标识的车辆,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查验,严格把关,对核发标识的车辆,逐车建立包括车辆信息、车辆照片、车辆驾驶人为主要内容的校车档案,为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对不符合接送学生的车辆,坚决从运营学生的市场中清退出去。
三是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为不影响接送学生车辆的正常运营,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认真兑现服务承诺,积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民警利用双休日,到校车所在的辖区开展上门服务,为其核发校车标识。
目前,共发放校车标识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