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姜道策)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严格把好三道关,自觉规范行政审判活动,做好官民矛盾的化解器和减压阀。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审结75件,审结率为96.2%,其中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的56件,撤诉率达74.7 %;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22件,全部依法依规审查并移送执行。
一是把好立案关。该院将符合受理条件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纳入立案范围,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审判职能范围的案件,不为追求办案数量而盲目受理,越权审理;二是把好司法审查关,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中心,正确把握对非诉执行案件核心问题的判断,明确将审查标准限定在重大明显违法的范围内,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尽量选择最有利于解决争议、化解纠纷的裁判方式;三是把好协调处理关。对于一些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注重通过沟通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坚持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处理。对那些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诉的,经查明确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准许当事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