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大众网讯 (通讯员 赵文岐)目前,全国各地为解决农民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等问题,切实减轻农民医病方面的经济负担,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笔者发现,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一些问题。证件缺陷,容易出现冒名顶替现象;缺乏监督,使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也可能出现徇私舞弊行为。
当前,新农合的参合率毕竟还达不到100%,一些存有侥幸不出意外或不生病的农民没有参合,一旦发生了意外或生了病,为减轻医疗费用,就有可能拿已参合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看病报销。由于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是一家一证,填写的内容只是每个人的基本情况,没有照片,这为冒名顶替者创造了可乘之机,医生不认识病人,只要看到医疗证上性别、年龄相仿,便可根据规定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也有些不参合的病人,也可能采取找熟人、或“走后门”、或行贿等方法,拿着参合农民的“证件”冒名顶替看病、住院,同样达到报销医疗费的目的。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对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行改革规范。在“证件”上,除原有的内容外,要实行一人一证,证上要贴有本人的近期照片,并加盖钢印,这样病人看病时,医生易分辨。病人的病情、治疗、住院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情况,医院要详细的记录在医疗证上,相关医生要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防止或减少医生徇私舞弊的行为。各村还要定期公布村民的生病和报销医疗费情况,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这样,我们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