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多举措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无忧

2021-01-20 18:17:4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刘蕊 李存 高连仙 孙雪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蕊 见习记者 李存 通讯员 高连仙 孙雪芹 滨州报道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无棣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无棣县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县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提高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全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1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划分,分别为每人每年900元、1200元、1500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2020年冬,为保障冬季困难群众生活,无棣县为每户低保家庭发放取暖补贴500元,全县共发放取暖补助284.6万元。

  开展“救急难”工作,确保“急难型”“支出型”贫困家庭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积极做好特困基金救助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共为76户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139.6万元,确保他们温暖过冬;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县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镇(街道)临时备用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各镇(街道)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对临时遭遇“急难”的家庭实施及时救助,充分发挥了民政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

  启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f 享”关爱照护工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投资350余万元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买单,签订照护协议1784份。将留守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进分散五保老人照护服务规范化,通过招投标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养老机构,为困难老年人进行上门“居家”服务,实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让老年人享受到阳光般的养老服务,体会到情暖夕阳的真情。

  放大慈善效应,充分发挥其社会救助作用。新冠疫情发生后,无棣县慈善总会同步启动防疫募捐活动,全县上下掀起捐赠热潮,共募集款物折价1617.1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县民政局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办开展了“不忘初心·奉献爱心”棉被捐赠主题党日活动,接收捐赠棉被1909床,全部发放到扶贫户手中。全年“康复助医”“扶贫慰问”“和谐安居”“两癌援助”“朝阳助学”等项目救助支出231.7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537人次。

  在全省率先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至各镇(街道),实现两项补贴“无需申请即时补贴”。为破解残疾人因行动不便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及两项补贴程序复杂等问题,无棣县民政局、无棣县残联印发《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下放的通知》并与12个镇(街道)签订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无棣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审批权。建立了县民政和残联的数据共享比对机制,推进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通过流程再造,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无需申请即时补贴”。

  保障孤困儿童基本生活。2020年,无棣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共465人,为更好的做好儿童福利工作,无棣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无棣桃源社工协会签订专业服务协议。充分发挥“无棣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中枢作用,针对孤困儿童开展了“围巾妈妈(爸爸)”结对帮扶活动,继续为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了“候鸟课堂”“公益大讲堂”等关爱服务活动。2020年5月,分别对12个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全县589个村级儿童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2020年8月,组织开展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健康查体,保障孩子们快乐健康成长。

  另外,无棣县民政局救助站加大上街巡查救助力度,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确保100%救助,2020年共救助流浪人员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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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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