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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蕊 见习记者 李存 通讯员 王淑坤 张红霞 滨州报道
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无棣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通过压实整改责任、推进系统整改、凝聚监督合力,全力打好“三场战役”,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整改质效,扎实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实现无棣巡察整改“软着陆”。
压实主体责任,打好巡察整改冲锋战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落实落地,无棣县委巡察工作坚持立足实际、高位推进、多措并举,切实压紧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县级领导“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每轮巡察结束后,严格按照巡察发现问题移交和整改督查督办办法等相关规定,县委巡察办向分管县领导报送《巡察整改督察督办的函》,并抄送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明确县领导抓巡察整改的“一岗双责”。县领导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写入年终述职述廉报告,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共已报送督办函29件,抄送反馈意见46份。二是领导小组“座谈”,压实“一把手”责任。建立了巡察整改“座谈”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座谈,打好“预防针”,督促其思想上“绷紧弦”,整改中“拉满弓”,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抓。今年以来,共与34个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座谈,整改成效明显提升。特别是2020年5月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共反馈问题203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开设专栏“亮责”,倒逼巡察整改出实招、下实功。为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在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创造性地开设“一把手落实整改”专栏,借助媒体平台集体亮相,公开整改举措,承诺整改实效,并广泛征求社会大众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20年11月,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后,县委巡察办在无棣大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一把手落实整改”专栏,县委党校、县委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1个部门单位“一把手”集体亮相,公开整改内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实现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推进系统整改,打好成果运用全局战
为更好发挥巡察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县委巡察工作立足全局,统筹谋划,将巡察成果运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不断扩大巡察成果辐射效应。一是开展系统自查。为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扩大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县委巡察办梳理出问题清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各主管部门根据问题清单进行全面自查,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杜绝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在举一反三系统整改过程中已梳理解决相关问题150个。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县委巡察办向相关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其认真分析研判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整改,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至今,共向全县19个单位提出意见建议38个,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20次,解决行业性、领域性突出问题38个。第七轮巡察结束后,针对部分镇街“两委”班子不健全、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县委巡察办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全面摸排和整改,印发《工作手册》下发各镇街、管区、村,完成新建村级党组织场所18处、购置2处、修缮32处、扩建9处,补交党费95831.9元。全县1107个党支部全部完成自查,同比问题发生率下降80%。三是强化部门联动。针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问题,明确牵头部门抓总、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密切协作,确保真整改、出实效。针对“老城区闲置平房宿舍存在管理使用混乱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等3个单位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公房摸底排查,共摸排公房166102.29平方米,追缴租户房租收入69200元;建立健全了闲置房产管理使用台账,集中调配、统一管理,探索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加强贯通融合,打好联动监督持久战
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改、实改、改到位,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县委巡察工作密织监督网络,形成监督闭环。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做好党内民主监督。巡察反馈后,在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巡察整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与组织生活深入结合机制。坚持谈心谈话全覆盖。明确将巡察整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谈心谈话重要内容,并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将压力传导至每名党员,全面动员,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坚持整改过程全公开。做好巡察整改与“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文章,通过亮问题清单、亮成绩表的形式,通报“巡察整改进度、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下一步打算”等,将整改过程向全体党员公开,形成“党员共同参与、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改工作氛围。今年以来,34个被巡察单位累计组织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相关活动50余次,巡察整改氛围持续向好,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出台配套制度,落实日常监督。2018年12月5日无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中共无棣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移交和整改督查督办办法》,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相贯通。建立监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巡察反馈后,巡察办向组织部门和县纪委监委机关抄送反馈意见,要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督执行情况。建立整改问题台账跟踪销号机制。3个月集中整改结束,由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问题台账,对反馈问题继续跟踪监督,着重查看整改实效。并及时与县委巡察办对账销号。三是“回访督查”与“回头看”齐头并进,强化刚性监督。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将“回访督查”和“回头看”贯穿其中,使党员民主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合力保障整改成效。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对10个部门开展回访督查,对5个镇街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9个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的同时,对其前期巡察整改情况同步进行“回头看”。截至目前,已督促整改问题2909个,共清缴违规资金302.04万元,推动被巡察单位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34项,巡察震慑效应得到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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