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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某男子结婚不到三个月 强奸陌生女子获刑

2013-05-17 11:14:00    作者: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男子;结婚;三个月
[提要]来自滨州某县城的吴某在滨城打工时,认识了在一起工作的小林,二人谈朋友谈了四年多,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因吴某家人的反对,二人被迫分手。吴某在家人的安排下,与认识了不到半年的小王结了婚,吴某对这桩婚姻本来就排斥,对自己的妻子也很冷淡。心中的不快,致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晨报滨州讯 (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马丽 报道)来自滨州某县城的吴某在滨城打工时,认识了在一起工作的小林,二人谈朋友谈了四年多,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因吴某家人的反对,二人被迫分手。吴某在家人的安排下,与认识了不到半年的小王结了婚,吴某对这桩婚姻本来就排斥,对自己的妻子也很冷淡。心中的不快,致使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13年正月的一天晚上,吴某和朋友们在一起喝酒到深夜,喝的大醉的吴某开着车在路上转悠,当路过一个院子时,发现院子的大门没锁,他推开大门进去,发现有一户还亮着灯,从窗帘的缝里看见屋里有女子的身影。他想起以前晚归的时候吓唬小林的趣事,就借着酒劲,就想吓唬吓唬屋里的女子,他就敲敲了两下窗户,女子问是谁?吴某没说话,又去敲屋门,不想门关的不结实,吴某一下把门推开了,屋里的女子吓坏了,不断地说:“你走错门了。”吴某还是置之不理,强行将那女子奸污,然后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被害人立即报警,配合警方固定了证据。警方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当天就将吴某抓获到案。

  该案经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吴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称毁了自己新婚的家庭,给被害人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2013年5月12日,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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