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经过 事故双方无保险 惠民交巡警调解化纠纷

2021-01-21 14:49:4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君彩 段峰 韩学良 刘志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君彩 见习记者 段峰 通讯员 韩学良 刘志刚 滨州报道

  近日,李某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沿233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向西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成某某驾驶的鲁MXXXXX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李某某、成某某受伤。

  经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调查认定,李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成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都存在医药费、误工费、车辆维修等损失,而双方车辆无任何保险,协商处理陷入僵局。办案民警本着化解赔偿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理念,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细致的调解工作。民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耐心的讲解、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实行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未投保的车辆不但要受到处罚、而且发生事故损失惨重。在此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车辆按规定投保机动车险不仅是一种保障,还是对他人和社会的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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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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