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华

2017-01-04 12: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感动滨州·2016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以姓氏笔画为序)

孙春华

  孙春华:女,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滨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办副主任。她以崇高的职业追求和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在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圆满完成了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保证完成审判任务,每一天她总是单位里最后下班的几位同志之一。2015年11月,孩子生病住院十多天,每天安顿好孩子后就匆忙赶到单位开庭审理案件。孩子病好了,她却累倒了,体温一度超过40度,因为案件早已排期,同样承办大量案件的同事无法替代,只好晚上打吊瓶,白天再开庭。有一起案件案情复杂,事关当事人急切利益,除中午简单就餐外,她强忍着高烧从周六早上九点坚持到晚上近九点把庭开完。别人问她为什么,她说只有尽心尽力,自己才能心安。2015年结案428件,位居全市法院之首。2016年审结案件337件。到法院工作至今未休过年假,已连续两年多放弃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作。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她严守法官的中立地位,多次拒礼拒贿,清清白白做人,磊磊落落办案,以一名法官的司法良知,在审判工作一线坚守着自己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与追求,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2013年3月获滨州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5月获省高院嘉奖,2016年2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12月被授予滨州市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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