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国务院连提18个“不得”

2016-06-15 17:15:00 来源: 央广网 作者: 丁华艳

  央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都要纳入审查范围。

  汪玉凯:公平竞争审查将规范政府之手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这份文件直指政府部门,将规范政府之手。

  汪玉凯:民间资本投资下降,可能与市场环境不太好有关系,没有公平竞争有关系。这个文件出台,将系统地建立一个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直接指向政府制定政策的机构本身。

  诸多壁垒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这份文件出台的背景是:目前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举例说,在汽车产业就存在种种不公平竞争现象。

  王小广:汽车行业有目录制度,企业进入目录才能生产,实际上是因为汽车行业技术水平要求高,要规模化,所以准入方面,一般的资本都不让准入。实际上按道理讲,政府要做的是环保标准、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能做到这三个标准,谁来做都可以,不用搞目录,因为目录制度实际很不公平的。

  国务院连提18个“不得”

  为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国务院连提18个“不得”,比如: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等等。

  从政策制定的源头上把好关

  以后,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这将从政策制定的源头上把好关。

  汪玉凯:在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如果政策制定违反相关的公平竞争原则,不能出台,或者要修改后出台。这样就在源头上把住了关口。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分步实施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分步实施,从今年7月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明年起,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逐步推开,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开展审查,有序清理和废除现存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而且,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完善。

  央广点评:经济发展越有压力,越要强调公平竞争

  在各种竞争政策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块非常重要的拼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很多深层次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行政垄断还较为普遍。

  比如产能过剩:土地、税收政策扭曲了要素价格,导致资源错配,助推了重复投资。而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下,一些没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该倒不倒,成为“僵尸企业”;都说企业创新活力不足,更该看到的是,如果提供过多的补贴,就引导企业将注意力集中在争夺资源上,削弱通过创新争取优势的动力。

  公平竞争性审查机制强调的公平竞争,恰恰是目前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不足。国务院发文,提出的这18个“不得”,设立了一系列标准,包括市场准入、退出,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等,有标准可依,公平竞争就有了保障前提;此外,规定明确公平竞争的实施程序、保障措施,才有利于形成公开、统一、平等的市场环境。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的根本之道,就是要让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

  国务院这份文件出台正当其时,而且干货十足。要落实到位,一是要让大家广泛知晓这个审查机制,二是让市场主体能够掌握它、用得上它,才不辜负制定者的一番苦心。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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