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开始

2016-04-19 08:41: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邵一娟

  滨州日报讯 4月15日,我市召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按照全国统一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本级政府确定实施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此次清查单位范围。

  (记者 邵一娟 报道)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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