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金宗
责任编辑:李丽娟
今年9月1日开始,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实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远程“视频快处”模式,用“视频报警”轻松搞定轻微交通事故,更快更便捷!
截至12月3日,共线上视频处理轻微交通事故2577起,有效提高了轻微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减少了群众事故处理成本,避免了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
为进一步拓宽“视频快处”应用范围,滨州交警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即日起在邹平市、沾化区、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博兴县等6个县(市)区实行“视频快处”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覆盖。
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不同于以往轻微交通事故在线快处方式,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 或者滨州微警务微信号“事故视频快处”模块,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能够更加便捷地解决纠纷,不再需要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事故当事人“视频报警”后,与交警进行视频“线上见面”,配合现场取证。后台坐席警员实时指导固定证据、采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核对交通事故事实后,完成责任认定,当事人会收到短信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视频快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全流程,实现了快速处理和快速撤离,解决了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多、手续繁、时间长”等问题,让交通事故处理更加便利高效。
01
适用时间
每天7时至18时(因季节变化而适时调整)
02
报警方式
事故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滨州微警务微信公众号模块进行视频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拨打“110”、“122”电话报警后,由接处警中心转接引导适用视频快处;事故处理过程中由接警人员负责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和引导撤离,无需等待民警到场处理,快速定责,实现快速撤离。
03
适用的情形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仅造成车辆和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三)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他方财产损失,有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04
不适用的情形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危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视频快处优点
1、使用简单快捷。当事人只需点击【事故视频快处】现场报警,几分钟可以完成处理,省去现场等待民警出警或者驾车去线下事故快处中心往返跑腿。
2、处理公开公正。通过视频与接警人员“线上见面”,证据固定和信息采集由接警人员视频远程完成,更利于当事人打消顾虑、快速撤离现场。
3、保障安全畅通。通过视频在线快速完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当事人现场停留时间,防范因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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