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30年 | 王旭:只有做好百姓的事 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2023-05-31 21:11:00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王卫

  编者按:

  在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扎根司法一线30余年,参与并见证了新中国法治事业的迅猛发展和时代巨变。在法院,有这样一种荣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纪念章”,感谢他们将一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共和国司法事业。为致敬长期在司法一线工作的法院干警,滨城区人民法院推出“我在法院30年”专题报道,听“老法院人”讲述他们和法院的故事。

  大众网记者 张鹏 滨州报道

  “从建国之初到进入新时代,随着时代的变化,法院工作方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却始终如一,因为我们是人民法官。”滨城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助理、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王旭说。

  王旭,中共党员,1985年11月进入滨城法院工作,工作38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曾先后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等称号,2015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纪念章”。

  “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我感到非常自豪,我相信,只要不断努力奋斗,我们的司法事业就会越来越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份决心,让王旭在38年的司法道路上一直奋勇向前。

  在滨城区法院工作期间,王旭先后在北镇法庭、蒲城法庭、市东法庭、滨城法庭、执行局、民一庭、财产保全中心、立案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局长等职务。“把百姓的事做好,既对得起人民,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王旭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

  王旭介绍,在80年代末,他极少接触经济案子,平时他处理的案子多以离婚、打架居多。到了90年代初,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发展,在当时刮起了一阵创业热。大批青年选择回乡创业兴办厂房或经营小商品,经济纠纷日益增长。

  在王旭办理的数千件案件中,有一件案子让他印象特别深刻。在1994年,市中法庭接到了一起合伙制经营不善引起的纠纷案,起因是一名农学系毕业的大学生入伙了一家饲料公司,但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理念发生分歧,大学生提供的技术指导未被饲料公司采纳而出现巨大亏损,气急败坏的他选择起诉饲料公司要求散伙赔偿。

  “我接手这个案子后,并没有着急按照法律固定的流程判决,而是找到双方的当事人单独沟通,这起案子的矛盾点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只要处理好双方经济利益,案件很快就能解决!”王旭说。他在和大学生沟通时了解到案件并非不可协调,而是其中牵扯着利益纠纷,从而使原告大学生与饲料公司在赔付方面难以达成共识,导致案件进展缓慢。“都说不可能,我觉得有可能,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办到的!”王旭说。

  事后王旭通过让双方换位思考,使双方在经济利益上各退了一步,最后成功解决了此次纠纷。期间原告被王旭的办案态度所感动,竟主动制止了自己律师的反驳。回忆起这件事,王旭久久无法忘记。

  “遇事要多为当事人着想,为双方着想,考虑问题的方式是如何抓住关键来解决矛盾,对待案件要用心去做,不能太过机械。”王旭深有感触地讲道。

  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看到青年干警不辞辛苦地处理卷宗,细心请教老干警解决问题的画面,王旭感到非常欣慰。他寄语青年干警:做事要有恒心、有毅力,解决问题要多为当事人考虑,要认真学习,勤学好问,认真完成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工作,为百姓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

初审编辑:张爽

责任编辑:卢志强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