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啦

2022-05-17 14:57:32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爽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爽 通讯员 李娜 滨州报道

    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协调作用,构建消费维权共治平台,吸引各方力量共同维权,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的两点意见》和《滨州市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决定面向全市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踊跃报名。

  招募工作遵循公益、公平、公开、自愿、非职业的特点原则,向社会各界公开招募。现将消费维权志愿者基本条件、基本职责、工作性质及相关报名程序要求公告如下:

  一、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二)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三)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四)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五)熟悉当地情况,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消协组织管理。(六)在交通、金融、鉴定知识、汽车、房地产、医疗健康、家居、食品药品、广告、知识产权保护、快销品、钟表箱包、珠宝饰品、维修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社会影响力的,可申请为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原在消费维权、司法岗位工作、现已退休,愿意继续在消费维权领域奉献的同志可优先选聘。

  二、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身份及荣誉体现

  消费维权志愿者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活动,消费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监督工作,该工作遵循公益、公平、正义的原则,具有自愿、公益性、非职业的特点,消费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滨州市消费者协会为每个志愿者颁发证书和标记,建立档案,记录工作内容时间,定期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宣传表彰。必要时为志愿者出具公益活动证明。

  三、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公益职责

  (一) 协助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二)积极参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三)主动加强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四)根据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信息和资料,及时向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反馈。(五)应邀参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二)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附件1《消费维权志愿者登记表》或附件2《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登记表》,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后发送邮箱:bzsxfztszx@bz.shandong.cn;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2张1寸照片,到滨州市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17号)填表报名。(三)审核聘用: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统一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颁发聘书,予以聘任。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四)聘用期限:每届任期两年,聘任期满后,自行解聘,如需续聘,可重新报名。 联系人:王成云、贾小鹏 联系电话:8339056 8339057

初审编辑:张爽

责任编辑:卢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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