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一批)

2021-06-18 09:02:41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2021年度全市重点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制定滨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开展异味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年内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284个,完成3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涉危固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二、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事项内容:保障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搭建就业供求平台,全年举办就业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4.5万人次以上。建好8处“青鸟驿站”,为来滨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免费住宿、岗位对接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加大社会保障惠民力度

  事项内容:推进全国社保卡“一卡通”试点工作,全市实现60项待遇补贴、100项公共服务“一卡办理”。全市500人以上的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人社服务点,农村群众“足不出村”即可办理80项人社、医保等业务。六项社保业务实现全省通办。政府出资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重度残疾人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事项内容:对所有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摸底排查,对饮水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作为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开展为脱贫群众讲政策、送收益、献爱心活动,6月底前发放一次项目收益分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

  五、加快落实贫困人口特惠保险

  事项内容: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统筹省市级资金按照每人不低于14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扶贫开发办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六、实施基础教育保障提升工程

  事项内容: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全市幼儿园普惠率达到85%以上,新建中小学校7所,改扩建中小学校5所。全面实施城乡教育集团化办学,乡村薄弱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实施义务教育优质教学资源信息化共享工程,实现乡村学校覆盖率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

  七、提高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建成16处智慧化接种门诊,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打造21个省、市级医疗特色精品(重点)专科,建设20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特色科室,创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20个、市级示范村卫生室100个、县级示范村卫生室200个。免费为全市10万名农村及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实施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实施健康促进行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率70%以上,高血压管理率43%以上,糖尿病管理率41%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持续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政府出资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部门: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将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开展大病救助慈善行项目,对困难家庭中恶性病患者给予一次性救治。落实集中招采政策,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推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通行”、5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医保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事项内容: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建立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食品安全抽检20000批次,达到5批次/千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中打造1000家以上“明厨亮灶”企业。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创建60家放心消费示范药店。选取150家药品零售企业,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加强防疫用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使用上安全有效的防疫用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提升失能特困老年人供养水平,高标准建设高新区映寿汇康养中心等5处失能照护型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滨城区杨柳雪敬老院等6处乡镇敬老院。打造城市老年人身边的养老机构,改造提升10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特殊老年人关爱保障水平,为全市失智老年人免费发放防走失定位手环。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建设20家集助残资源整合平台、综合服务平台、残健融合平台于一体的“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提供意外伤害保障,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1600余人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升残疾人证办证服务水平,推行上门办证服务,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1000余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救助。为重点困境儿童建设500处“希望小屋”。发动“爱心妈妈”及志愿者为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帮助、亲情抚慰等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关爱关心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开展“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主题慰问,组织走访慰问优秀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代表。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带病返乡的精神疾病患者及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进行巡诊。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驻滨部队随军家属发放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十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308套,基本建成1061套,实施352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3.6万户居民。实施38项城区道路畅通工程。改造435个小区雨污分流管网,完成12条道路雨污分流管网清淤工程,增强城市防汛排涝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事项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十百千”创建,建设无棣县车王镇等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沾化区下洼镇西孙村等100个市级以上示范村,完成1000个村的清洁提升任务。深入推进以“六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清污水、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全市村容村貌。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推进村镇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确保全市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推动清洁取暖建设,完成农村地区10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年底50%的村庄实现规范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实施秦口河综合治理,治理长度105.27公里。实施16座小型水库、塘坝新建工程。全面做好防汛备汛,建成覆盖6县区74个乡镇208个行政村的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实施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403万亩,实现引黄灌区高效配水到田间。完成68个村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15平方公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开展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全年压减地下水超采400万立方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文局

  十六、实施交通惠民工程

  事项内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农村路200公里,提档升级469公里,路面改善1100公里,危桥改造79座。实施村道安保工程300公里,确保农村群众便捷安全出行。实施60公里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路面提升工程,改善公众出行条件。完善滨州黄河公铁大桥、青田黄河浮桥、滨州黄河浮桥三座桥梁实行免收滨州籍(鲁M)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对直达主城区城际公交实行半价优惠乘车政策,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上门为全市出租车司机办理年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七、实施文化惠民行动

  事项内容:实施“庆祝建党100周年百场文化活动进基层”。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开展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活动。办好第十二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小戏新创作优秀剧目展演。举办“走近黄河”2021中国滨州黄河文化艺术季,打造黄河文化精品旅游带。启动第五届滨州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面向全市市民发放100万文旅惠民消费券。完善提升县级以上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200处,建设“百姓健身屋”20处。加大免费低收费场馆监管力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配合部门:市文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事项内容:实现107项“全省通办”事项和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实落地。持续提升网上办事效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85%,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推出220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建立中介“城市联盟”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入驻中介数量突破1500家。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加快配备专(兼)职帮办代办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事项内容: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开展“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行动、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震慑。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开展“团圆”行动,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的儿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加强交通“包容”执法,轻微违法警告教育,高频违法即时提醒。运用“微e赔”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

  二十、建立常态化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事项内容:实施“全科大网格”提质增效工程,办好社会治理“枫桥班”,全面提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常态化落实对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升级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出台场所设置、服务流程等建设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调解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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