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1-01-19 19:18:14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级部门预测会商,1月20日至27日,全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中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根据要求,包括我市在内的12个市应该启动应急。经研究,全市于1月19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④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⑥加强对空气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③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便利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目标。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措施。①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②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③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④主干道和易产尘路段在正常工作的基础上,非冰冻期内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

  ⑤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沙石料等运输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严禁国三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区域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⑦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行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确定的重型柴油车管控措施。

  ⑧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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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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