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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滨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公布2020年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分别是:
教育领域:深入开展各类教育经费和学生资助资金落实情况督查,2020年累计发放各类奖助学资金(含免学费)1.6亿元,惠及17.4万人次,核实并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447人次(含市标贫困生),免除学费及发放资助金共计2152.6万元。建立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情况长效督查机制,创新人才全周期服务流程,实现一次性全链条办理,协调安置85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及参加中考。简化入学流程,安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8434人。128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处理违规人员2名。
卫生和健康领域:提前一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选派2511名医师下沉基层,建成特色专科22处,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346个,签约居民140.8万人。开展“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攻坚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数21900个,平均成绩为92.15分,较上年提高8.95分,遴选展评推广13个“改善就医体验、优化医疗服务”示范项目,持续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和获得感。医保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829家,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17人,通报曝光7个典型违规案例。
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及其它水源地联合检查,2018-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四轮次水源地专项行动反馈的11项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出台《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滨州市2020年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整治,已整改完成154家。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1%。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化解,实现5年以下积案“清仓见底”,新增积案动态“清零”。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季度检查覆盖率、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均达到100%。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9起。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排查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1200余条,建立严管区289个,全市830家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提升行动,1家批发市场通过省级验收。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环节“两查两专”专项检查、婴配和特医食品专项整治,责令整改145户、问题174个,规范提升经营户1724户,查处“保健”市场虚假宣传案件11件。检查零售药店3627家次,作出警告929家,限期整改1177家,立案查处203家,罚款60.8万元。
公共安全领域: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3个,破获案件44起。破获非法集资案件25起、涉案金额9.3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9人,移诉31起48人。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01起,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485名。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车虫子、证贩子”违法犯罪,打掉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领域非法带路团伙1个,刑事拘留2人,查扣资产32.7万元。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1.9万起。积极开展“清积案、控发案、破小案、创满意”专项行动,共清理积案3870起,全市发案数较2019年同期下降4.4%,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四类小案共办结6926起,办结率34.9%,办理追赃挽损案件1559起,追赃挽损率10.9%,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41.7万元。
民政领域: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等数据,及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全市城乡低保人数达7.8万人,较2019年末增加1.2万人;城乡特困人员人数达1.4万人,较2019年末增加0.8万人;累计临时救助3688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87万元。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84元、511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89元和664元;全护理、半护理、能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7元、273元和164元。
财政领域: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将中央42项、省级37项、市级27项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全市分配下达扶贫资金3.8亿元。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发放惠民补贴10.9亿元,同比增长34.8%,惠及169.7万人次。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5.6亿元,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保障。强化基层财政管理,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抽取6个乡镇财政所现场检查;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市级207项专项资金整合为34项。
住建领域:提前完成全市25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开展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回头看”、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遍访核查等工作,全面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严格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927份,租赁面积17.05万平方米;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94家,对2家责令整改,对5家因未办理备案手续进行通报,对2家网络房源信息发布平台进行约谈。全面摸排转租、转借或闲置公租房情况,对市直1202户公租房在保家庭开展年度资格复审,经审核、公示,组织市直第二十一期保障房摇号选房,为16户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92起,涉及金额3485.8万元。加强工程项目违法违规建设检查,检查在建项目46个/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
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升级执法方式,推进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实现全天候治超,有效解决选择性执法、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较弱、执法人力不足等难题。全市已建成检测点14处,处理行政处罚案件992起。通过企业自查、现场督导、路检路查等形式,深入整治出租汽车行业问题,查处违规巡游出租汽车10辆,同时多渠道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案件办结率100%,创城期间出租汽车行业规范达标率100%。
水利领域: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项目全面完成,解决和改善19.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年内累计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人口68.2万人,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98.5%,居全省前列。河湖清违清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排查整改涉河湖问题256处,打造美丽河湖滨州样板116公里,完成318条河湖1550公里的划界任务。严格涉农资金监管,开展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10余次,实地督导水利项目200余次,有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及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涉农领域: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农药、肥料抽检工作,检查农资、兽药、饲料门店270家次,检查企业12家次,发现问题10个,现场整改4个,立案处罚6起,涉案货值近2万元。全市实现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配备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户集、村收、镇转、县(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实现全覆盖;创建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6.99万户,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村47个;推动全市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全市拆除废旧房屋3.04万户、清理残垣断壁1.1万处,整理土地面积635.3万平方米,完成植树35.6万株,建设广场、微田园等设施7485处。
数据统计领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滨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2个文件,制定20余项规范制度,全面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开展统计普法“六进”宣传,发放普法资料10000余份,开展“统计业务+法治”培训7000余人次。强化督导调研,核查企业300余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2批次,检查企业52家。
审计方面:市县区审计机关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医保基金、“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开展审计项目62个,重点关注政策落实、资金整合、管理使用、任务推进、流程审批、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相关问题8个,同时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动出台民生领域制度文件1个,兑现落实政策3项,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57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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