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首季开门红”

2020-04-28 15:40:07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张学瑞 张占铎

  大众网·海报新闻滨州4月28日讯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张占铎)近日,滨州市司法局发布第一季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对第一季度全市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特别是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第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均能较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季度全市各级法院开庭庭审理行政案件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首季开门红”,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11件,占比达到50%,所有涉企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促进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市政府副市长赵永生作出专门批示予以肯定。

  通报要求,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定期研究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企业行政诉讼案件的涉案部门负责人除必须出庭应诉外,还要全程参与行政案件处理。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的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出现“出庭不出声”等现象。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重要形式,制定旁听庭审活动计划,确保每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要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健全完善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络沟通和协调配合。要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管,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台账,按季度通报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对应出庭应诉而不出庭、不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责问责。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2015年5月1日施行以来,滨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实现连续五年持续攀升,近两年更是连续超过96%,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极大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

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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