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公安“零容忍”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2020-02-14 11:08: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君彩 孙凯 巩夏青 田晓剑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2月14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巩夏青 田晓剑)近日,惠民县公安局依法对窜至石庙镇汪家村疫情劝导站寻衅滋事的王某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以的态度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惠民县公安局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维护稳定, 快速处置、持续发力,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募捐诈骗、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涉疫情案事件35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37人,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强化研判,严打网络谣言

  严格信息报送纪律和报送制度,杜绝瞒报、漏报、迟报,防止谎报、误报,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24小时全天候对互联网开展滚动巡查,密切关注网站、论坛舆情动态,对发现的涉疫情信息和有害信息,坚决第一时间落地查人、依法处置、坚决打击。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为查控行动争夺时间、抢占先机,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1月31日,依法对利用疫情造谣的曹某处予罚款伍佰元。2月5日,依法对在微信群传播虚假信息的陈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赵某予以罚款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快速反应,查处涉疫案件

  全面采取群防群控、严防严控、稳防稳控等防控措施,对涉及疫情的警情,提高敏感敏锐意识,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快,以快制快、以动制动,确保接报警、启动预案、出警处置等任务衔接顺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充分发挥一线民警、辅警人熟、地熟优势,强化巡逻防控、入户走访,及时发现湖北武汉返惠人员、密切接触人员、疑似感染患者,随时受理、迅速查询、及时反馈。针对个别人员不遵守防疫规定,借机发泄不满情绪,干扰破坏社区卫生防疫防控措施,寻衅滋事、扰乱秩序等各类突出问题,快速处置、严厉打击。1月30日,将窜至辛店镇京博加油站营业厅寻衅滋事的贾某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集中治理,筑牢安全屏障

  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部位安保等级,指导相关单位严密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对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和恶意传播疫情的,快速反应、坚决查处,维护医疗、隔离秩序。主动排查调处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严打打着防控疫情的幌子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行动以来,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突击检查医院1家、药店33家、诊所6家、超市百货16家、寄递物流19处、农贸市场5处、养殖场7家、废品站1家、孕婴品店2家;对借疫情哄抬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抗病毒药物等相关药品,以及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伪劣口罩案件4起,查获伪劣口罩600余个。联合卫健等部门对医院、卫生室等医疗机构废弃口罩处理进行检查,防止因非法处置产生二次污染,有效遏制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同时,在案事件处置过程中,依法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疫情预防、控制、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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