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重点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要求,决定自11月22日2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滨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更多新闻,请下载"海报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宫文学
手机:
内容: (请简要填写,大众网记者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投稿邮箱:bzd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