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交巡警大队逮捕三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2019-10-18 16:44: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君彩 孙凯 赵文婷 付学晶

三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送至看守所羁押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10月18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赵文婷 付学晶)10月17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对由惠民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侯某忠(男,53岁,山东省宁阳县伏山镇茂胜村人),王某刚(男,37岁,惠民县麻店镇许王村人),刘某星(男,51岁,惠民县何坊街道王古刘村人)执行逮捕,送至看守所羁押。

  2019年02月24日,侯某忠在惠民县辛店镇某饭店喝完酒后,驾驶鲁MC***F小型越野客车从饭店门口开始开车,行驶至淄胡路向西100米左右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侯某忠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结论为227.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2019年05月24日,王某刚在惠民县辛店镇某快餐店喝酒后,驾驶鲁M***5M小型面包车从快餐店门口开始开车,行驶至辛店街向北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对王某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结论为233.6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2018年10月2日,刘某星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吴家花园村路口处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解某良驾驶的鲁M3***7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刘某星受伤,车辆损坏。经对刘某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结论为198.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现已将侯某忠、王某刚、刘某星进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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