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
大众网·海报新闻滨州8月7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高莎莎)8月5日,滨城区交警大队成功办理了两起因违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拘留处罚的案件。被处罚人张某某和宋某某均因二次酒驾被处拘留3天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动车驾驶证。张某某和宋某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已成立,当事人接受处罚,无异议,并成功办理拘留手续。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