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一男子“再次酒驾”被行拘

2019-07-11 18:5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君彩 孙凯 张文锋 韩学良 赵文婷

徐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大众网·海报新闻惠民7月11日讯记者 王君彩 孙凯 通讯员 张文锋 韩学良 赵文婷)2019年6月26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将“再次酒驾”的徐某某送至惠民县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2019年7月8日,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依法将“徐某某再次酒驾案”案卷上交至滨州市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11月12日20时30分,徐某某驾驶鲁M3***7小型轿车行驶至220国道130公里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019年5月27日22时49分,徐某某驾驶鲁MN***T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姜楼镇兰王路处时,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为保护人民群众,遏制交通事故,净化交通安全环境,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将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宫文学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