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

2019-06-28 07:29: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荆常忠

  滨州日报讯 6月26日至27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秘书长佘洪烈出席会议;佘春明、王文禄分别主持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了《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草案)》和《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及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以上两个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滨州市渤海老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这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员辞去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相应的决定;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第16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佘春明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主持会议时,佘春明要求,《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加强引导,严格执法,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会议新任命人员要尽快适应新岗位、新任务需要,牢记誓言,不辱使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佘春明指出,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大局,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要提前组织谋划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讲政治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首要保障。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盯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依法开展监督。要做好精细文章,坚持以“绣花精神”推进精准立法,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精品。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拓宽代表履职途径,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落实承办责任,积极回应群众期待。要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创新,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

  副市长潘青、郝吉虎等列席有关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53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他还主持召开了列席会议的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履职情况介绍和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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