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工匠”申报选树工作开始啦

2019-06-11 21:27:00 来源: 滨州工会 作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创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充分发挥“工匠”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建设“富强滨州”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根据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鲁人组发〔2018〕24号)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 “滨州工匠”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滨会发〔2018〕57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选树命名2019年度“滨州工匠”。

  选树数量和范围

  选树滨州工匠10名。范围是:全市各行各业(含个体加工业和传统老字号)中,具有高超技艺和执著、精益、创新精神,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在职职工。

  选树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生产和服务一线从事操作、维修、工艺等工作7年以上,在行业内发挥领军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

  1、技艺高超。具有高超技能,在国家、省、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发明先进加工工艺、操作法,并被命名或表彰,在行业内推广应用;

  2、贡献突出。在关键技术工艺、技术改造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创新成果或国家专利,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3、崇德尚艺。具备精益求精的精神和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行业名誉和社会信誉良好;

  4、传技授艺。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名师带徒活动,领军作用明显,社会贡献突出。

  近3年在市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职工创新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获得国家专利的,优先评选。已被评为市劳模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传统老字号、小微企业除外)、教师、医生及专门科研人员不参加评选。在省级技能大赛取得前3名、国家级技能大赛取得前7名的人员,从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选树程序

  1、推荐阶段(6月10日-6月18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推荐或职工自荐。自荐者应到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县市区工会、市产业工会报名。每县(市、区)工会及市属开发区工会工委可推荐3-5名人选,市相关产业工会可推荐2-3名人选,中央、省驻滨单位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可推荐1名人选;各行业协会可推荐2-3名人选。各单位推荐的工匠人选必须经过“滨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个人征信证明。

  2、选树阶段:

  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评名单,入围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

  初评:邀请相关专家和劳模(工匠)代表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确定滨州工匠候选人;

  网络投票:工匠候选人在齐鲁工惠、滨州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和网络投票。

  终评:评委会对工匠候选人进行终评。

  公示:按网络投票成绩×5%+评委会终评成绩×95%之和确定滨州工匠10名,在滨州日报和滨州市总工会官网、滨州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工作日。

  3、表扬阶段: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10000元。

  4、此次选树的“滨州工匠”参加市级劳模疗休养活动。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滨州工匠”申报选树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风尚和崇尚技能、争当工匠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要以“滨州工匠”选树活动为契机,通过部署发动、寻找推荐、专题宣传、事迹展播和组织“滨州工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巡讲活动,确保“滨州工匠”培育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在基层广泛扎实开展,吸引广大职工群众踊跃参与,不断扩大“滨州工匠”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严格审核把关。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好中选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对推荐人选的精神品格、技艺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确保“滨州工匠”的申报选树质量。

  4、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严肃申报选树工作纪律,严格杜绝暗箱操作。公示期间,对群众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出具结论。

  5、发挥领军作用。扎实做好“滨州工匠”领衔创建创新工作室工作,坚持创建标准,落实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见效、规范运作,使“滨州工匠”创新工作室在传承弘扬工匠精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养造就高技能人才等方面发挥实实在在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单位须填写《“滨州工匠”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或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及工会章的扫描件。

  2、“滨州工匠”申报个人须填写《“滨州工匠”推荐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及工会章。

  3、“滨州工匠”推荐人选主要事迹材料(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及工会章。

  4、个人事迹PPT格式展示材料或视频展示材料(时长不超过4分钟)。

  5、“滨州工匠”推荐人选良好品格、高超技能、领军作用、突出贡献方面的证明材料。如:职务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竞赛获奖、创新成果和转化情况、所获荣誉和称号、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列出资料目录并整理制作成册),一份即可。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6月18日前上报至市总工会邮箱。 邮箱:bzghscb@163.com,联系电话:3162322。

  滨州市总工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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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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