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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邹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东某某、辛某涉恶势力犯罪案件,5月22日邹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该案3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多个罪名,案情重大复杂,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呈祥带领办案组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公诉质效,庭审前韩呈祥检察长和3名办案检察官认真研究案情,制作庭审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和答辩提纲。庭审持续了6个半小时,未当庭宣判。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理疑难重大复杂案件,是邹平市检察院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确保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检察长要带头办案”的具体实践,为践行司法责任制新常态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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