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一干部贪污员工4万工资? 纪委通报来了

2019-05-24 07:56: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树立实绩实干、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体现组织关心的温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近日,沾化区纪委通报1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2019年3月,信访举报张学全在春节前让泊头供销合作社会计通过职工工资卡给职工发放十三个月的工资,之后又借口将四万元取走,用这笔钱送礼、挥霍和贪污。对于举报情况,区纪委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中反映的泊头供销合作社将十三个月的工资收回,实为门市部提前将七名职工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后财务室又通过工资卡将该月工资发放,造成工资重复发放,收回的现金已由出纳上交泊头供销合作社财务室,举报反映的“用这笔钱送礼、挥霍和贪污”问题不属实,区纪委予以澄清。 通报强调,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不实举报是对信访举报权利的滥用,背离群众监督的本意,干扰正风反腐有序推进,必须坚决予以反对和纠正。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为沾化高质量发展和加速发展而努力奋斗,需要大批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区委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旗帜鲜明支持改革、鼓励创新、激励担当、宽容失误。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恶意陷害行为坚决查处;对受到诬告错告、举报失实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让担当作为者充满干劲,让诬告陷害者没有市场。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相信组织、相信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履职尽责,又要敢于担当、心无旁骛、奋发有为,为加快建设创新沾化、智慧沾化、畅通沾化、平安沾化、美丽沾化、幸福沾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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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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