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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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邹平5月20日讯(记者 韩金枝 通讯员 刘云刚)5月6日下午,邹平市召开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集体约谈会,安排部署邹平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约谈工作,督促相关不良借贷企业依法履行按期还本付息义务,进一步防控化解降低不良贷款,净化金融环境。
5月15日,经侦大队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集中行动。对经前期约谈后,仍然抱有侥幸心理、拒不主动对接银行金融机构、逃废恶意程度较高,构成骗取贷款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段某,邹平某家具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自2013年以来,段某安排财务人员虚构公司经营良好的证明材料,并与他人串通伪造购销合同,私自改变贷款用途,先后从邹平多家银行骗取贷款7000余万元,后拒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王某,邹平某商业集团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自2016年以来,王某采取伪造财务报表、虚构贸易背景的方式,骗取邹平某银行贷款4000余万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近年来,邹平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自2019年以来,共侦办骗取贷款案件4起、刑事拘留4人,逮捕1人、移送起诉3起4人,定向约谈不良贷款企业114家91人,通过约谈后偿还贷款本息1.4亿余元。
公安机关警告:
对恶意程度高、民愤大,构成骗取贷款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采取拘传、刑事拘留等措施,坚决打击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对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积极主动偿还借款的,可以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从轻处理,已经采取羁押措施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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