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2-26 07:53:00 来源: 梁邹清风 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工商业联合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工商业联合会在公务接待时,存在违规提供酒水以及多次公务接待标准超出正常消费水平等问题。2018年12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敏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1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长期使用原邹平县药学会、原邹平县食品安全学会车辆。2018年10月,时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崇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码头镇工交办副主任、统计所所长、环保所所长魏发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魏发强违规收受请托人所送的礼品。2018年12月,魏发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依纪依规处理。

  魏桥镇城管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兆七大操大办婚庆事宜问题。2018年8月,杨兆七以商议其女婚礼事宜为由,分两次宴请部分魏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并给部分站所负责人下通知。2018年10月,杨兆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部分参加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相应处理。

  码头镇孟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孟现永大操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4月、5月,孟现永在村内某饭店分别举办其本人婚宴和其孙女周岁生日宴,超范围宴请相关人员,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孟现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街道南范村党支部委员杨树林、村委会原委员李文革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等问题。2015年12月,杨树林、李文革接受村内工程供应商王某的安排,到四川省成都市旅游,旅游费用由王某支付。此外,杨树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杨树林、李文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依纪依规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6起问题全部发生在或持续到近年,甚至是党的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不收敛、不知止,背离党的性质与宗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严肃惩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党组织书记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不仅要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更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敢于亮明态度、敢于交锋斗争。元旦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作风状况的监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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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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