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18-12-24 19:36: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李伟伟 宋国栋 何林林 姜博

  全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

  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滨州日报讯 12月24日,全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滨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滨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动员全市上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全力推进机构改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宇向东,市委副书记张凯,市政协主席张兆宏参加会议。

  张光峰在会议上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小康滨州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的必然要求。市级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中央和地方党政机构上下衔接、确保政令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开展好县乡机构改革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抓好贯彻执行。

  张光峰强调,要准确把握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扎实稳妥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当前,改革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落地、见效。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体系。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扎实落实“三定”规定,严格落实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意见,全面梳理职能职责关系,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要严格规范落实机构限额要求,清理规范限额外行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局”,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要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要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深化人大政协机构和群团组织改革,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张光峰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要加大“统”的力度。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是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要严密“抓”的程序。按照改革时间表,12月底前市级新组建机构要完成挂牌、领导班子配备,明年1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2月底前印发“三定”方案。要做好“人”的工作。针对人员转隶、超编超配等问题,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明确政策口径。要执行“铁”的纪律。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不触红线、不破底线。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协副主席,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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