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2018-12-12 18:0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胡文杰

  大众网滨州12月12日讯记者 胡文杰)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始终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优化执业环境、丰富服务举措、打造信息化服务平台等方式,依法保障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构建了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强化管理,推进律师接待工作专职化

  滨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行专业化、人性化接待模式,建立“律师驿站”,打造“一站式”服务,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场所建设到位,构建舒适整洁的接待环境。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配置电脑、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可以同时接待多名律师阅卷。律师可以选择通过电脑查阅卷宗、拍照、刻录光盘等方式,实现“无纸化”阅卷。同时还开辟了律师会见室,为律师营造舒适、整洁的会见环境,用于办案人员会见律师听取意见,保证律师在平等的氛围中与办案人员交流。

  专岗专人接待,营造文明规范的接待环境。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统一接受律师递交的材料、安排阅卷,对律师咨询、阅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听取意见等进行统一管理、答复,实行“一站式”全程高效服务,努力营造文明规范、周到细致的接待环境。

  规范接待流程,打造规范有序的接待环境。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律师阅卷管理规定》等多项规范性文件,细化接待流程,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确保律师接待、阅卷工作规范便捷、有章可循,切实提高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化水平。该院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开性和规范化得到了广大执业律师的赞许和好评。

  严格措施,全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滨城区检察院不断夯实基础,丰富律师服务举措,严格措施,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

  推行阳光告知,加大对律师知情权的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告知制度,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律师执业证等信息并经验证后无需再申请,在案件移送法院前或退回补充侦查前,案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以短信、电话形式向辩护律师推送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充分听取意见,加大对律师辩护权的保障力度。建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保障律师辩护权的工作机制,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作为办案的必经环节,规定在侦查、审查逮捕等诉讼阶段,辩护律师要求听取其意见的,办案人员均应当及时安排听取其意见。

  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律师取证权的保障力度。对于辩护律师根据案件需要申请收集、调取自己无法收集的证据的,经审核后,及时通知侦查机关收集、调取相关证据,或者自行收集和调取。收集、调取证据的相关情况也及时向申请律师反馈。

  借力互联网+,打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立体服务平台

  滨城区检察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创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信息化平台,将保障权利的触角直达“掌心”。

  打造律师预约接待信息平台。建立“滨城案件信息查询”微信群,实现律师预约阅卷、预约会见和听取意见“指端式”服务。执业律师只需要关注微信平台,上传律师执业证、律所函、授权委托书“三证”,就可以提出阅卷、提交材料、查询案件信息等预约申请,该做法受到律师普遍好评。今年以来,滨城区检察院通过微信群共受理律师预约693人次,接待律师来访486人次。

  借助电子卷宗平台,推行阅卷方式电子化。全面推行电子案卷光盘刻录服务,对于律师申请阅卷的,经身份核查无误后,即可向律师提供加载防护措施的电子卷宗光盘,大幅度节约了律师的阅卷时间,充分保障了律师阅卷权利。

  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打造立体公开平台。坚持“全面、及时、规范”的公开原则,通过统一“进出口”、统一节点信息录入、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实现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依法同步公开。今年以来,滨城区检察院网上公示案件信息1242条,公开法律文书498份。

  多年来,滨城区检察院始终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促进规范司法、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主动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受到广大律师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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