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欲拿假证蒙混过关 民警识破揪出违法人员

2018-12-06 18:1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亚明 管林建

  

  民警识别出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

  

  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大众网滨州12月6日讯记者 王亚明 通讯员 管林建)11月20日上午,滨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办理车牌号为鲁MP565C的小型汽车车辆抵押登记业务时,发现抵押公司职员刘某提交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无防伪标识,且编号字体非公安部规定的加密字体,发证机关印章非支队印章,经鉴别为伪造证书,进一步核实后得知,该伪造证书由车主吴某提供给抵押公司办理车辆抵押时使用,车管所民警立即将案情通知特勤大队,大队派出精干警力迅速出击,当场抓获使用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人员吴某。

  经吴某供述,吴某因家庭困难,私下将名下车牌号为鲁MP565C的白色“传祺7”小型汽车抵押给瑞福德汽车金融公司,但害怕家人得知,就找朋友宋某制作假机动车登记证书放在家中,19日下午,在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时,将假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于抵押公司,次日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被大队民警抓获。

  经民警进一步核实,刘某为某汽车金融公司职员,对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不知情,是图文打字社老板宋某帮助吴某制作了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掌握案情资料后,特勤大队立即召开民警办案会议,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深挖案件线索,理清涉案人员关系,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嫌疑人抓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特勤大队民警在滨北派出所的配合下,对图文打印社进行摸排,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涉案人员宋某情况,11月 27日,通过连续数日情况摸排、收集证据,在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大队民警在其店内成功抓获制假人员宋某。宋某供述,11月某日下午,吴某到店内联系她制作假机动车登记证书一份,宋某通过“办证”人员,帮吴某制作假证一份,收取吴某假证费用300元,各类复印费33元,共计微信转账收款333元,并于11月17日下午将假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于吴某。

  12月3日,在事实充分、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宋某因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吴某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特勤大队依法对两名造假用假人员作出行政拘的处罚,对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予以收缴。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