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选址意见批前公示

2018-12-06 10:31:00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

  关于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

  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的选址已经项目所在市、县两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有关部门出具了支持文件,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1〕2号)有关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滨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专家论证,依据专家意见,原则同意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选址。

  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无棣县埕口镇牛岚子村和冯家庄之间,向东南布线,跨马颊河,经商河庄北、吴郭桥村北,跨德惠新河进入北海经济开发区境内,沿县道孙岔路继续向东,下穿拟建秦滨高速,跨山子河,向东利用北海新区规划东西向对外交通干道布设,跨在建疏港铁路、套尔河,进入沾化境内,继续向东延伸,在沾化滨海工业园北止于潮河市界(滨州东营界),与G228东营段相接。项目全线长度48.198公里,其中无棣段5.385公里,北海经济开发区25.665公里,沾化区17.148公里。工程具体位置详见G228丹东线滨州段工程项目路线方案图。

  在后续规划建设中,应落实以下要求:

  1.进一步做好项目与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处理好项目与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沾化滨海化工园及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矿区、村庄居民点等的关系。

  2.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和交通实际需求,做好项目与铁路、秦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镇道路、河流及各类管线等的衔接。

  3.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安全、土地、环境、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滨州市、无棣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做好后续规划管理工作。

  本选址意见有效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也未向我厅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意见自动失效。

  2018年12月3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滨州市G228丹东线滨州段公路PPP项目线路图

  

  ▲ 滨州市G228丹东线滨州段公路PPP项目套尔河特大桥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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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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