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冬春火灾防控重点从这些方面“下手”

2018-12-06 08:04: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孙文杰 孙宝柱 郭玉旺

  滨州日报讯 日前,2018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下手”。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组织开展宾馆、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服务业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消防教育和学校消防安全。

  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化、文物、消防部门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以及市消防、文物部门下发的《关于全市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应急滨消〔2018〕12号),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2018年11月底前,以当地安委会名义向隐患突出的单位以及所在乡镇、街道通报有关情况。

  加强农村社区消防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年底前,结合相关工作考核,完成全市大型商市场及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环节专项治理的达标验收工作。对全市列入专项治理行动的25家大型商场或综合体逐一进行排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整治;组织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消防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调研工作,继续推广“专家查隐患”的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领域消防工作骨干的力量,为各类社会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推进消防工作政府督办事项。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印发的《关于对全市重点消防工作任务督查情况的通报》(滨州政务督查第203期),继续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化工园区消防建设、消防经费保障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对督办的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要求整改销案。

  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要按照什么隐患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分析研判辖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与火灾高发区分布规律,明确重点任务与防控对象,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社会宣传。要按照《2018年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组织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地消防科普馆、教育馆、博物馆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参观体验。年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全部建成公共消防安全教育体验中心。

  加强安全提示。在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协调移动、联通、电信或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2018年底前,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春节前,要督促有关社会单位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消防部门针对单位消防工作的实际,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即上一堂消防知识课,了解本单位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应急处置方法;看一场消防题材电影,主要播放《119对你说》和《楼房逃生常识》,通过直观的视觉冲击提高大家关注消防安全的意识;举行一次消防常识考试,以考促学,督促单位工作人员学消防、懂消防;组织一次逃生演练,提高单位员工突发情况下的自救和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的能力;进行一次真火训练,全员掌握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安全网格员、安监员、农村社区辅警和警务助理等多元化力量组成的社会消防宣传队伍。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改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发挥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优化联动机制。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建立消防、气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通报、会商机制,定期研判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共享资源信息,2018年底前开展一次应急联动演练。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管理,健全统一的调度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参加的联合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落实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基础体能、实战技能等练兵活动;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熟悉演练,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两节”“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力量在火灾危险性高、不放心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前置备前,开展道路流动巡逻,就近发现、赶赴、处置灾情。

  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继续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力度,增编扩员,按照不少于35人/站标准补齐城市消防站;符合建队条件的36个乡镇全部完成专职消防队建队任务,其余乡镇按照志愿消防队建设标准建立,并严格按照新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进行达标验收。建立逐年递增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均经费保障标准;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不断提升职业吸引力。推动符合建队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提升企业自身的灾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紧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及省市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交通枢纽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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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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