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2018-12-06 07:51: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孙文杰 孙宝柱 郭玉旺

  滨州日报讯 进入冬季天干物燥,又到了火灾多发时期,为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11月23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我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将全面深化消防安全治理,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优化消防救援能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农村社区消防检查,推进大型商市场及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等政府督办事项;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场所发布火灾风险、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优化联动机制,落实应急救援准备,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盯紧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及省市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 12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做出研判,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年底前,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报销。

  我市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格监管执法和督导问责,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市安委会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2018年底和2019年2月,各县(市、区)分两次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徐明月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