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2018-11-21 09:3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滨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及广大市场经营者:

  讲文明、树新风,建设美好家园,是我们滨州人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每个单位、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每一个滨州市民都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为此,滨州市文明办、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履责,高标准落实创城任务。发扬主人翁精神,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全力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特别是要积极做好经营场所卫生保洁,保持消防、技防安全到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全力清除环境卫生死角,严格维护门前秩序,确保门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门前电子屏和经营场所内足量设置和播放公益广告,热情友善地对待客户和外来人的询问。严格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创建任务。

  二、积极参与,一言一行彰显文明。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倡树文明新风,展示文明形象,引领时代风采,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要告别车窗抛物、不排队、乱停乱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拴绳溜宠物等不文明行为。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节能环保低碳生活方式,积极投身滨州生态文明建设。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传播社会文明风尚。

  三、守法诚信,以身作则守护文明。筑牢法治理念,弘扬诚信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模范遵循市场规则和行业规范。要自觉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服从监督管理、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广泛动员,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积极带动身边人参与进来,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方面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充分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广大员工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着力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经营、共同发展。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作出积极贡献!

  滨州市文明办

  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滨州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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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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