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宫文学
大众网滨州10月17日讯(记者 苏建军)近日,无棣县出台了《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县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县社会救助标准。新标准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医疗救助原政策标准不变。
据悉,全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55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县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6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县统一调整为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生活能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档划分,分别为每人每年660元、960元、1260元,救助金的照料护理标准部分由县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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