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区纪工委通报2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0-11 11:13:00 来源:  作者:

  近日,滨州市高新区纪工委通报2起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滨州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公车私用问题。滨州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景怀、史建勇、王小青、李小龙、高梅在工作日中午多次违规驾驶单位车辆到高创中心餐厅就餐。2018年9月,区纪工委责成区建设局对李景怀、史建勇、王小青、李小龙、高梅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追缴违规使用车辆产生的费用;对滨州高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宗艳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违规到所监管企业就餐问题。高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王红昌带领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张光普、肖永祥违规在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内部餐厅就餐。2018年9月,区纪工委责成高新区建设局对张光普、肖永祥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其向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缴纳就餐费用;给予王红昌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缴纳就餐费用。

  通报指出,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使遵规守纪成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四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一抓到底,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高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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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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