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磊:从检10余年办案600余件 面对威胁从不退缩

2018-09-17 15: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建军

  

  高磊每天都会接到多个案件当事人打来的询问电话

  

  在询问室询问案情

  

  与同事研判案情

  大众网滨州9月14日讯记者 苏建军)“平均每个工作日刑事检察部就有1.5个案子需要处理。加班了解案情也成了家常便饭。”近日,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负责人高磊在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介绍,参加工作10余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漏。

  “来到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件案件是一起盗窃案。”高磊说,当接过案卷时,心里既高兴又紧张。从阅卷到提审,一切都还顺利,案件很快进入审判环节。“离开庭的日子越近,心却莫名其妙地越紧张起来。”为了在庭上不卡口,高磊一遍又一遍诵读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深入细致地准备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和答辩提纲。开庭那天早上,他很早起床,一个人在家模拟开庭练习了几遍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在开庭过程中,虽然还是有点紧张,但由于准备充分,他宣读起诉书声音洪亮,语速流畅,讯问被告人切中要害,答辩做到了有的放矢,整个庭审顺利地完成。随后,在过去的十年里,高磊办理了全市第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第一起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审查案件一定要注重对证据的严格把关,尤其对于直接影响案件定罪的证据一定要核实,力求出庭公诉的成功。”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高磊发现一个关键证人的证词含糊,会影响到案件定性,但该证人又在外地打工,高磊本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为了出庭公诉的证据扎实稳固,他不惜放弃春节长假亲赴其家中核实。“有一次,正值下雪,道路泥泞,车行驶在崎岖的土路上,车轮几次打滑,稍不留意就有可能发生意外,跋涉了四个多小时后才找到了那位证人,通过核实固定证据最终使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高磊说,事后自己也心有余悸,但当想到罪犯受到惩罚,正义得以伸张,一丝欣慰又涌上心田。

  2011年,高磊在承办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谈话死”案件时,针对被害人家属的合理诉求,均依法办理,但是对于被害人家属要求改变定性的诉求,坚持从事实和法律出发,其对于事实和证据的认定获得了滨州市检察院领导的支持。“在接待被害人亲属的过程中,被害人的母亲痛哭流涕,坚持要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人。”因未能满足其诉求后其殴打撕咬,致使高磊腿部受伤住院。同时被告人的亲属威胁高磊“你等着,我一定要你和你亲人好看!”对此,他并没有因此而退缩,依旧在法庭上义正辞严控诉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十余年间,高磊深切体会到创新之于公诉工作的深切含义,要以创新为根,卯足“牵引力”。2017年3月份高磊带领公诉科拟定了《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实施细则》草案并提交检委会研究,将自行补充侦查纳入司法办案规范,对办案流程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正义网等采用转发。他起草的《无棣县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用警细则》在全省属首创,省院领导多次来无棣县院专项调研该工作,取得了一致认可,并作为滨州市的创新成果在全省会议上推广宣传。

  因工作成绩突出,高磊先后荣获滨州市市委“优秀司法工作者”“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并先后被滨州市人大、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三次。“到检察院工作无怨有悔,无怨的是来到无棣检察院这样一个温暖、团结的集体,内心充满希望;有悔的是自己很多工作还不到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最后高磊说。

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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