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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滨州9月13日讯(记者 王君彩 通讯员 邓惠生 刘建刚)“通过上周镇经管站提供各自然村报账进度表,发现在座的各村未严格按照年初镇党委、政府规定的要求报账,经研究,决定今天召集大家来进行集中提醒谈话,红脸出汗,限期整改……”9月11日上午,惠民县桑落墅镇纪委书记与该镇未及时报账的14个自然村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为规范镇域内自然村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干部行为,桑落墅镇政府年初研究出台了《桑落墅镇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对全镇自然村财务管理继续实行“代理制”,要求各自然村所有集体收入须在10日内存入经管站账户,严禁坐收坐支;所有资金支出结算须在当月完成,做到随时报账、随时结算。为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前,该镇围绕农村财务问题提醒谈话2批次、35人,通报批评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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