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公告

2018-09-09 19:12:00 来源: 无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动式巡察工作。本轮巡察集中派出5个巡察组,将于2018年9月6日至9月12日对各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交警队、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信访局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主要任务是围绕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建筑工程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领域、金融借贷领域和农村黑恶势力等五大领域,重点巡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县委巡察一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领域

17854359281 wdxwxcz01@126.com
县委巡察二组 金融办金融借贷领域 17854359282 wdxwxcz02@126.com
县委巡察三组 各镇街、公安局、信访局涉及农村黑恶势力领域 17854359283 wdxwxcz03@126.com
县委巡察四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领域

17854359285 wdxwxcz04@126.com
县委巡察五组

  交通局、交警大队

  交通运输领域

17854359287 wdxwxcz05@163.com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信箱。现公告如下: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可以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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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无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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