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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明月
滨州日报讯 9月3日,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恢复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此前不动产登记系统出现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自9月4日起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滨城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恢复正常业务受理。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恢复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通知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出现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自9月4日起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滨城区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恢复正常业务受理,特此告知。
滨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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