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泰浩色母粒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色母粒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2018-09-01 12:2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惠民县泰浩色母粒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色母粒项目

  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

  惠民县泰浩色母粒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色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我公司档案室,本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十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如有疑问,可随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5854321777(刘金波)。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色母粒项目

  建设地点:惠民县李庄镇沙珠邢西村西侧

  项目规模:以原生料聚丙烯、聚丙烯和色料为原料,年产色母粒3000吨。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熔融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集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生产废料、光氧催化装置废灯管。生活垃圾及分拣杂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废料全部回用生产;废包装材料、光氧催化装置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为色母粒生产项目,运营过程主要风险为火灾风险。经分析,在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该项目生产带来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惠民县李庄镇总体规划。工程投产后,主要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营中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在落实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后,满足环保要求,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简本放在厂区档案室内,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2)在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给被调查者提供报告书简本,供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阅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3)查阅期限:10个工作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欢迎各界群众热心参与。

  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项目公示:采取在张贴公示及报纸/网站公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单位信息、评价单位信息、工作程序及内容、咨询内容、咨询方式等信息。(2)问卷调查:采取发放问卷的方式,向相关单位及附近居民发布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并调查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调查对象为单位及个人,包括项目选址周边部分村委会、村民及企业单位。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周围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惠民县泰浩色母粒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波

  联系电话:15854321777

  电子邮件:383373333@qq.com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43-3801249

  电子邮件:875740146@qq.com

  惠民县泰浩色母粒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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