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发文:国务院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

2018-08-28 10:05:00 来源: 山东24小时 作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我省,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

  具体通知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的通知

  鲁政字〔2018〕175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我省,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为做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邹平县,以原邹平县行政区域设立县级邹平市,市政府驻黄山街道鹤伴二路567号。邹平市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

  二、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专题报告省政府。

  三、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变更,要按照有关规定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重新勘定,并将勘界成果报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4日印发

  邹平:

  邹平隶属山东省滨州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偏北,西北临黄河。东接淄博,西邻济南,南依胶济铁路,北靠黄河。

  邹平西汉置县,古称梁邹。夏朝立邹侯国,西汉置县,是历史上有名的齐鲁上九县之一;1991年境内发现属龙山文化的古城遗址,将中国文字史向前推进了800年。

  邹平总面积12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0.71万人(2016年),辖1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858个行政村,拥有“鲁中生态明珠”鹤伴山国家森林公园、“齐鲁小灵岩”佛教寺院唐李庵、丁公遗址、王薄起义遗址、范公祠等景点80余处。

  邹平是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中国棉纺织名城、中国糖都、中国书法之乡、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2018年7月,权威机构工信部赛迪研究院发布了“2018县域经济100强榜单”,邹平名列第90位。

  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山东省,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

初审编辑:曹亮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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